菩薩愛眾生,
是有方向的、有智慧的;
凡夫愛他人,
只是為了把人留在自己身邊,
對自己好。
執(zhí)著太重者,
把自己的整個快樂都依附于他人,
名為“愛”,
多少人就被這個煩惱所傷。
——學誠大和尚